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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平等法案

《OG视讯》于2010年10月1日生效,为保护个人权利和促进所有人机会平等提供了法律框架. 它将超过116个独立的反歧视立法合并为一个法案, 包括:

  • 1970年《同工同酬法
  • 《1975年性别歧视法
  • 1976年种族关系法
  • 1995年《残疾人歧视法
  • 2003年《就业平等(宗教或信仰)条例》
  • 2003年《OG视讯》
  • 《OG视讯》
  • 《OG视讯》第二部分
  • 2007年《OG视讯》

它为大学的所有员工和学生提供保护, 包括未来的员工和学生, 从不公平待遇,并赋予组织责任,以促进公平和更平等的社会.

根据2010年平等法案, 因为以下原因而歧视他人是违法的, 被称为受保护特征:

  • 年龄
  • 残疾
  • 变性
  • 婚姻和民事伙伴关系
  • 怀孕和生育
  • 比赛
  • 宗教或信仰
  • 性取向

公共部门平等义务(PSED)于2011年4月5日生效,要求大学充分考虑以下需要:

  • 消除非法歧视, 骚扰和伤害以及该法案禁止的其他行为.
  • 促进具有受保护特征的人和没有受保护特征的人之间的机会平等.
  • 在拥有某种受保护特征的人和没有这种特征的人之间培养良好的关系.

二级立法规定的具体义务支持了这一点,这些义务要求公共机构公布有关和适当的资料,以证明遵守规定. OG视讯通过年度报告、平等目标和行动计划发布这些信息. 阅读这些请访问OG视讯报告及数据 页面.

《OG视讯》

《OG视讯》的视频,由加里·洛克主持, 曾任平等挑战组政策主管(现任 推进他),并竞选OG视讯的平等与多样性协调员,可在下面查看.